IT之家11月17日消息 在早前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中提到在地鐵內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不過據(jù)頭條新聞報道,昨日在湖北武漢有一位老人在乘坐地鐵時仍未遵守有關部門規(guī)定堅持外放音樂,同時并未聽取周圍乘客的勸告。
據(jù)報道,這位老人外放聲音的音量甚至大過廣播,坐在對面的一位老人好心勸阻反而被懟。外放老人表示:“你再說我跟你頂啊”,勸阻的老人無奈連說“對不起”。
之前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了乘客不得有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具體包括:
? 在車站或者列車內涂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 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 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 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 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 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
? 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辦法》指出,拒不遵守乘車規(guī)范的,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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