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外咨詢機構 STOUT 發(fā)布了《Enhanced Voice Services Patent Landscape(增強語音服務專利概覽)》(以下簡稱《EVS 概覽》,點擊獲取報告原文)。這是第一份關于 EVS 技術標準整體情況的報告,首次讓從業(yè)者對 EVS 有了整體認識。
▲ 圖示:EVS 技術的使用場景
EVS 是一種移動電話高清 HD 語音服務技術,屬于第三代合作伙伴計劃(“3GPP”)制定的標準之一。雖然聽起來接近音頻編解碼標準,EVS 本質卻是無線通信標準的一部分?!禘VS 概覽》顯示,EVS 標準下聲明的標準必要專利(SEP)共計 350 族,目前有效族數為 339 族,約占 3GPP 3G-5G SEP 總量的 0.6%。不過,與其 SEP 份額不相稱的是,EVS 的公布費率遠超無線通信專利一般水準,按每專利族收費情況計算,比華為、愛立信、諾基亞等通信巨頭公布的 5G SEP 費率的平均值高出十多倍。
EVS 費率:超出無線通信平均費率十倍,甚至近百倍
▲ 圖示:EVS 公開費率
目前公開宣布 EVS 許可費率的有三家機構:VoiceAge EVS、Crystal Clear Codec、MPEG LA,各自公開費率、專利族數和每族專利費如上圖所示。
如前所述,EVS 屬于無線通信技術的一種。無線通信領域慣用的費率計算方法是自上而下法和可比交易法?!禘VS 概覽》首次科學并系統(tǒng)地按照自上而下法計算了 EVS 的合理費率。
自上而下法的計算邏輯是先確定一個總許可成本,在此基礎上根據許可人專利所占份額確定許可費率。依據 TCL 訴愛立信案和 Unwired Planet 訴華為案的判決,無線通信總許可成本應占 2G / 3G / 4G 多模手機收入的 8.8%,4G 成本應占 6% 到 10%。在暫時沒有 5G 裁決費率的前提下,以 4G 的成本占比為參照,結合 EVS 在 3GPP 中的占比(0.61%)計算,EVS 的許可成本應占手機收入的 0.036% 到 0.061%?;?IDC 所統(tǒng)計數據,2019 年-2024 年的 5G 手機平均價格為 410.54 美元。以此計算,EVS 的總許可成本應在 0.15 美元-0.25 美元之間,平均每族專利價值 0.0004 美元-0.0007 美元。
這一結果與前述 VoiceAge EVS 等公布的費率相去甚遠。以單族專利費為基準,后者相當于前者的 11-15 倍。
▲ 圖示:部分專利權人 5G SEP 費率
為了驗證上述計算是否合理,《EVS 概覽》中還將 EVS 單族專利費與部分公司聲明的 5G 費率作了比較。結果顯示,愛立信、諾基亞、InterDigital、華為 4 個專利權人聲明的單族 5G 專利費的平均費率約 0.0006 美元-0.0008 美元。雖然這個數據區(qū)間與自上而下法計算所得的單族專利價值不完全相同,但的確維持在了同一量級上。兩相印證,數據可用。
在此基礎上,我們不妨進一步具體分析各 EVS 許可人的費率。VoiceAge EVS 持有 14 個族,聲明費率為 0.22 美元到 0.40 美元,平均每個族 0.016 美元到 0.028 美元;Crystal Clear Codec 持有 6 個族,聲明費率為 0.29 美元到 0.44 美元,平均每個族 0.048 美元到 0.073 美元,溢價近百倍。
權利人希望通過收取許可專利費的方式獲得相應的投資回報,無可置喙。但尋求超過業(yè)內平均費率十倍以上、甚至近百倍的回報,是否仍然符合 FRAND 原則就值得商榷了。
EVS 專利貨幣化之路:由 NPE 開拓的“訴訟-和解”模式
作為無線通信技術的一部分,卻獨立對外許可的專利貨幣化模式是極為特殊的。這種特殊的模式,可以說是由 NPE(非實施實體)推動起來的,采取的方式就是 NPE 常用的“訴訟-和解”模式。
2018 年 12 月,軟銀子公司堡壘投資集團(Fortress)與 VoiceAge(加拿大公司)宣布達成“戰(zhàn)略交易”, VoiceAge EVS 自此誕生,CEO 為 David Rosmann。此后不久,VoiceAge EVS 就開始大規(guī)模的 EVS 訴訟活動,被訴公司包括 HMD、TCL、聯想、蘋果、小米等。
在 VoiceAge EVS 誕生之前,與 VoiceAge(加拿大公司)開展合作的是美國著名 NPE Acacia Research 的子公司 Saint Lawrence Communations(SLC)。2014 年 EVS 被 3GPP 標準化之后,SLC 就獲得了 VoiceAge(加拿大公司)的授權,開始就 AMR-WB(EVS 之前 3GPP 選定的語音編碼標準)和 EVS 專利大規(guī)模主張權利(簡稱“SLC 許可行動”)。訴訟對象基本囊括了全球所有手機企業(yè),包括蘋果、AT&T、HTC、LG 電子、聯想(摩托羅拉移動)、三星、索尼、Verizon 和中興通訊。彼時,David Rosmann 正擔任 Acacia Research 的執(zhí)行副總裁,是 SLC 許可行動的主導者之一。
EVS 領域另一個活躍的許可人 Crystal Clear Codec 同樣是一家訴訟型 NPE。Crystal Clear Codec 成立于 2019 年 5 月,CEO 是 David Sewell。Crystal Clear Codec 于 2021 年 4 月起訴了 LG。其 EVS 專利部分來自華為,而有業(yè)內人士在自媒體發(fā)文認為,華為向 Crystal Clear Codec 轉讓部分專利的原因與華為 2018 年遭遇的一起侵權訴訟有關。2018 年,一家名為 EVS Codec Technologies 的公司起訴了華為、中興和 LG。該公司同樣由 David Sewell 創(chuàng)辦。就在 Crystal Clear Codec 成立后兩個月,EVS Codec Technologies 與華為達成了和解,隨后華為將部分 EVS 專利轉讓給 Crystal Clear Codec。
值得一提的是 David Rosmann 曾參與的 SLC 許可行動到后期主要由 David Sewell 創(chuàng)辦的兩家公司操盤。這兩家公司其中之一正是曾起訴華為的 EVS Codec Technologies,另一家名為 Advanced Codec Technologies。被這兩家公司起訴的公司除了華為外,還有蘋果、三星、LG、OPPO、中興通訊、聯想、索尼等。
不難看出,“訴訟-和解”模式是 VoiceAge EVS、Crystal Clear Codec 及其背后的操盤手們一貫的許可策略。通過訴訟壓力迫使手機廠商接受遠超行業(yè)平均水準的高許可費,VoiceAge EVS 們獲得高昂的投資回報,同時給標準實施者們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和更高的許可成本負擔。
EVS 模式之害:加重專利費堆疊
EVS 模式的危害不僅局限于 EVS 許可范疇之內,更在于其加劇專利費堆疊的破壞性影響。專利費堆疊問題一直是困擾產業(yè)發(fā)展的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無線通信 SEP 的費率通常采用自上而下法確定。而 EVS 模式通過另起爐灶,突破了自上而下法對總許可成本的限制,獲得超額許可收入的同時,也毀了前人解決專利費堆疊的努力。
專利費堆疊必然會增加技術采納和推廣的不確定性,加重專利實施者的負擔,最終影響消費者對技術的使用。HEVC 視頻編解碼技術的推廣就是前車之鑒。眾所周知,HEVC 技術早在 2013 年就已經發(fā)布,但是推廣并不順利,直至如今占據市場主導地位的仍是前一代技術,而非更先進的 HEVC。原因之一就是,一部分 HEVC 專利權利人不滿意 MPEG LA 的 HEVC 許可項目的 FRAND 費率,另行成立新的專利池 HEVC Advance(現在為 Access Advance),意圖向實施方收取更高的費率。其結果是不少視頻產品、服務提供商出于成本考慮,始終沒有采用 HEVC 標準,且這一領域至今訴訟不斷。今年年初,專利池中的 GE 視頻和杜比在與 Vestel 的訴訟中,被杜塞爾多夫法院裁定不符合 FRAND 原則,并被駁回禁令申請。
如果 EVS 模式成功的話,會不會有更多權利人另起爐灶主張更高的許可費?會不會刺激更多訴訟資金進入?會不會引起新的不確定性影響技術的推廣?會不會進一步惡化實施者的負擔進而影響最終消費者獲得和使用新技術?這些都是值得業(yè)界思考的問題。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如果越來越多的無線標準必要專利權利人追求超 FRAND 費率,那么專利費堆疊問題將惡化,給手機生產商造成嚴重的成本負擔,而這些成本將反映在手機售價上,最終傳導給消費者。而隨著無線通信模塊在汽車、物聯網產品中的普及,影響范圍將不再局限于手機,也許用不了多久汽車廠商將會面臨同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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