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0 月 29 日消息,美國密歇根州的一個聯(lián)邦陪審團裁定福特汽車公司違反合同和濫用商業(yè)秘密的罪名成立,在經過三周的審判證詞后,周三裁定福特公司需向總部位于得克薩斯州的 Versata 軟件公司賠償 1.0465 億美元(約 7.59 億元人民幣)。
福特發(fā)言人凱瑟琳-哈格特表示:“雖然我們尊重陪審團的決定,但我們認為事實和法律并不支持這一結果。福特公司將對這一判決提出上訴。”
IT之家了解到,爭論的焦點是 2004 年兩家公司之間的一份合同,其中涉及 Versata 公司開發(fā)的用于管理汽車部件在組裝過程中如何配置的軟件。陪審團認定,福特公司濫用了機密信息,對 Versata 的軟件進行逆向工程,用于自己的商業(yè)用途,并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該軟件。
根據陪審團裁決書,陪審團裁定福特就違約賠償 8226 萬美元,就濫用商業(yè)機密賠償 2239 萬美元。
據 Versata 公司的律師丹-韋伯(Dan Webb)稱,福特公司在 20 世紀 90 年代末雇用 Versata 開發(fā)軟件,旨在解決導致昂貴的召回的問題。這兩家公司在 2004 年達成了福特公司使用該軟件的 15 年合同,但福特公司在 2014 年終止了該協(xié)議,說他們已經開發(fā)了自己的軟件。韋伯告訴陪審團,Versata 后來發(fā)現(xiàn)福特“在背后捅了我們一刀”,他們秘密開發(fā)的軟件包含了 Versata 的商業(yè)機密。
福特發(fā)言人哈格特說,這一判決對福特公司目前的產品或活動沒有影響,“該軟件自 2014 年以來就沒有使用過,這是后端企業(yè)軟件,最后一次使用是在近十年前,用于支持車輛配置和設計以及材料預測。它從未在車輛上使用過?!?/p>
然而,韋伯稱,福特公司所說的根本不是事實,這些軟件至今仍在使用,這也是陪審員對福特公司進行懲罰的判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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