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 3 月 13 日晚間消息,據(jù)報道,高通公司今日又重返歐洲第二高等法院,希望推翻歐盟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約 2.58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去年,高通已經(jīng)成功推翻了歐盟的另一項約 10 億美元的罰款。
早在 2019 年,歐盟委員會宣布對高通處以 2.42 億歐元(約合 2.58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高通在 2009 年至 2011 年期間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將其三款蜂窩基帶芯片組銷售給兩家客戶,以迫使競爭對手 Icera 退出市場。
對此,高通隨后向歐洲第二高等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上訴。今日,綜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高通律師米格爾?拉托(Miguel Rato)在聽證會上對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大加斥責(zé)。
拉托說:“這是歐盟委員會對高通做出的第二項罰款。第一項已被法院駁回。”拉托還稱,歐盟委員會所說的 3G 基帶芯片組,僅占通用移動電信系統(tǒng)(UMTS)市場 0.7% 的份額。因此,高通不可能將競爭對手排除在該芯片組市場之外。
而歐盟委員會的律師卡洛斯?烏拉卡?卡維德斯(Carlos Urraca Caviedes)在法庭上稱,高通的行動表明,它決定在競爭對手構(gòu)成競爭威脅之前將其消滅。
卡維德斯說:“Icera 即將在對未來增長具有重要戰(zhàn)略意義的細分市場站穩(wěn)腳跟。而高通擔(dān)心,如果不采取行動,Icera 將發(fā)展壯大,成為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p>
據(jù)預(yù)計,綜合法院將在未來數(shù)月內(nèi)作出裁決。
除了以低于成本價銷售基帶芯片組,歐盟委員會還對高通處以另一項 9.97 億歐元(約合 10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高通向蘋果公司支付了巨額費用,要求蘋果只使用其芯片,從而將英特爾等競爭對手拒之門外。
但今年 6 月,“綜合法院”已經(jīng)推翻了歐盟委員會的裁決,稱 9.97 億歐元的罰款是無效的。而歐盟委員會也表示,不會尋求上訴,從而結(jié)束了雙方已持續(xù)數(shù)年的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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