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29 日消息,今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認定阿里巴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并判決向京東賠償 10 億元。
對此阿里方面回應表示:我們已獲悉此消息,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
京東方面表示:此次判決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為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志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IT之家附事件回顧:
2015 年 11 月 3 日:京東向工商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擾亂市場秩序。
2017 年 11 月 28 日:京東向北京高院針對天貓、阿里巴巴提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訴訟。
2017 年 12 月 26 日:阿里方面要求將該案移送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 年 12 月 17 日:北京高院作出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駁回阿里的管轄權異議申請。
2018 年 12 月 29 日:阿里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9 年 7 月 3 日:最高人民法院駁回阿里上訴,認定北京高院對該案享有管轄權。
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對阿里巴巴“二選一”壟斷行為重罰 182.28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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