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們可能還記得網(wǎng)上一條熱傳視頻:一男子提著電動車電池進電梯,電池突然爆燃,火光吞沒轎廂。男子從轎廂里被救出后,全身已燒黑。目前廣州海珠區(qū)法院披露了這一案件的詳情和審理結果:涉案爆炸電池屬于非法二次加工改裝電池,銷售者張某的舉證,不足以證明其銷售的電池符合質量標準,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一審法院判決銷售者張某對本次事故承擔 70% 責任,陳某本人承擔 30% 責任,張某應向陳某親屬賠償 101 萬余元。張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